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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1日,全媒体记者郭中昱报道称,被执行人在文件生效后,因履行迟缓。 维护法律权威和买家合法权益,鼓楼区人民法院挥拳出击,出动干警、司法警察30多人,鼓楼区巡防大队等全力配合,成功打通中山路一临街房,克服了这一疑难案件。

原告张某诉被告开封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企业合同纠纷案,经鼓楼区人民法院审理后,依法制作民事调解书,调解书明确被告某房地产开发有限企业向原告张某价款支付280万元。 被告因各种原因没有履行法律义务,原告提出了强制执行申请。

在执行过程中,鼓楼区人民法院第一时间透露被告多年未进行经营活动,开封市中山路临街门面室仅有一套。 另外,查明房屋被附近居民占有,作为车库采用。 根据法律规定,我院依法拍卖房屋,买方让张某拍摄该房屋。 拍卖成立后房子还没有空,不能交给买家。 站在维护买家合法权益、为群众充分考虑的立场上,该法院主动联系了许多人,在为居民另行安排停车场所后,多次劝居民解释,做思想工作,并将其释放,但没有结果。 4月21日,鼓楼区人民法院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成功将房屋过户给买家。

标题:“鼓楼区人民法院攻克一起执行难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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