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记者李占军报道,兰考县人民法院因冒充军人犯诈骗罪,判处董某有期徒刑7个月。

2007年初,兰考县农民董某假冒军人身份,以可以获得廉价好煤为由,开封某有限企业负责人郭某、兰考县城关乡居民张某,实施诈骗。

2007年2月,董某向张某领取煤炭订金3000元。 2007年6月至8月,董某向郭某企业购买煤炭订金后,更换手机号码,未能与郭某取得联系。

郭某发现受骗后报警,董某被逮捕。

经法院审理,被告董某冒充军人进行诈骗,其行为已被控冒充军人诈骗罪,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心灵鸡汤:

标题:“冒充军人招摇撞骗 被告人获刑七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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