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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9日凌晨1日上班时,尉氏县农行职工张某平均向尉氏县质监局代码资料审查员发了一封感谢信。

原来,4月18日中午,尉氏县质监局的代码挤满了辨证的人。 平均有条不紊地审理某公司办公证的资料。 那时,一位办事员对他说。 “刚才在沙发上捡到了钱包,请问是谁丢的。 必须平均地立即询问在场的人,但没有受益人。 在大家面前,平均要打开钱包。 发现里面有1000元以上的现金和银行卡、从业证、身份证。 平均根据身份证在证件资料中找到丢失人的联系方法后,应当及时打电话通知丢失人张某。 此时,张某为钱包丢失而慌张,接到平均电话后,张某心中的石头掉了下来。

十几分钟后,张某赶到了码头。 收到丢失的钱包,他连连道谢。 为了表示感谢,张某第二天特地发了感谢信。

标题:“一封感谢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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