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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韦建永5月29日报道,杞县官庄农民黄某称,通许县化肥经销商陈某销售给杞县官庄的磷肥存在质量问题,采用其化肥的麦田麦苗大面积死亡,给施用该化肥的农民直接造成经济损失1万元。
接到投诉后,通许县消协立即与城关工商所共同开展调查和调解工作。 据调查,该肥料是杞县官庄化肥零售商李某年10月向通许县陈某处购买的,由于时间跨度长,存在责任难以认定的问题。 通县消协的工作人员将亲自深入当事人双方所在地进行调查认定。 在陈某的店里,消协的员工终于发现去年销售给李某的该批次的少量生物酶激活了磷肥。 城关工商所的执法人员很快对这些磷肥进行了现场存档和抽样检查。 经开封市土肥站检测,该磷肥质量不合格,表明麦苗死亡与该肥料的施用有直接因果关系。 目前,消协人员多次耐心细致调整,磷肥经销商陈某最终同意不赔偿一次七杞县农民黄某等的损失,共计1万元。
标题:“通许县消协帮助农民挽回万元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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