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330字,读完约1分钟

据媒体记者赵虎3月29日报道,通许县幼儿园校车司机酒后驾驶时,1名教师和20多名幼儿校车被县警察大队当场扣押,并受到严惩。

当天16时许,在通许县交警大队门前,交警在县道姜寨村路口对过往车辆进行酒后驾驶检查,检查幼儿园校车时,酒味扑鼻而来,民警乘车检查,车内有一名老师和20多名幼儿,司机将幼儿送回家中。

民警立即停下车,联系具备校车驾驶资格的司机将车内幼儿安全送回家。 经驾驶员酒精测试,体内酒精含量达到64mg/100ml,饮酒后驾驶汽车,带回校车司机赵某询问。

经过调查,赵某驾驶的校车系统适用了他的车牌。 民警根据相关规定,赵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采用其他机动车号牌,驾驶许可未满(专用校车最低所需B照)的,4900元,驾驶证36分,暂停处罚6个月。

标题:“通许县一所幼儿园校车司机被处罚”

地址:http://www.knowyournote.com/kfxw/37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