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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媒体记者赵虎通讯员李世杰23日报道,失信人员张某因不履行判决义务,被强制带回通许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惩戒执行前,张某急忙联系家属筹集了大量资金,在现场履行了所有判决义务,此案得以成功执行。
申请人与张某民间借贷纠纷案,年3月,张某向申请人借款3万余元,期满后,申请人多次向张某告上法庭。 年5月,经通许县人民法院审理后,张某判决偿还原告本金和利息3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约定还款计划。 但是,张某没有如期进行交易,同时申请人无法联系张某。 张某像石头一样沉到海里消失了,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方案后,执行董事迅速开展执行工作,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情况,经过多方调查、调查得知张某在郑州市某小区避让。 在得到线索后,通许县人民法院执行局4组组长陈磊迅速约定带领干部警察到该小区门口谈生意。 由于被执行人警惕性高,执行董事特意驾驶地方车牌车辆,穿着便服在小区门口挣扎了一个多小时,看到张某出现。 张某出现的瞬间,执行董事用迅雷之势堵住了这个,强行带回去。
干部执行张某释法,让他了解自己面临的严重后果。 经过教育,张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急忙联系家人连夜筹钱,将执行金提交法院。 随后,执行董事又请申请人来到法院,当面将执行金交给申请人,双方达成和解,申请人露出满意的笑容,继续感谢执行董事。
标题:“通许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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