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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记者郭中昱昨日获悉,祥符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李聪聪对案件当事人进行说服后,双方当场握手,顺利解决了这20多年的贷款纠纷。

李某和王某因民间借贷引起纠纷。 1996年3月,王某以在窑厂购买煤炭、购买塑料布为由,向李某借了21000元,写了债,约定利息为月利15。 之后,李某多次催王某借钱,但王某都以各种理由拒绝。

2008年11月,李某向法院起诉。 经审理,法院依法判决王某在判决生效后10天内支付李某本金和利息。 判决生效后,王某向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被驳回上诉。 王某向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仍被驳回再审申请。 但是,王某没有履行偿还义务。 李某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王某接到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后,仍不信服,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文书。 为了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李聪聪回到事件本身,深入了解事件内容,得知双方当事人是多年的老朋友后,决定以此为突破口破案。

月7日,李聪聪通过情、晓之于理的调解,王某愿意还债,李某同意放弃利息。 但是王某一时出不了全款,表示要把家里养的猪卖掉还债,剩下的债再收起来,全额还给李某。 双方最终握手,坐在一起开始闲谈。 这样争端就顺利解决了。

河南辽源律师事务所律师金守奇评论:

自然人之间的合法民间借贷,受法律保护。 在本案中,李某与王某发生民间借贷纠纷,被人民法院起诉,经一审、二审后作出生效判决,王某不服再审申请被驳回。 从法律上讲,王某已经囊括了法律赋予的救济权利,应当尊重生效的法律文书的权威度,自觉履行生效判决明确的还款义务。

王某因不履行还款义务,李某不得已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收到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后,王某仍拒绝履行义务。 根据法律规定,执行法院可以对王某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法官李聪聪得知王某和李某是多年的老朋友后,决定以此为突破口耐心解决,以确保李某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法官李聪聪从双方朋友关系的立场出发,按情与晓的道理行事。 从不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应承担的不利法律后果的角度,释放法律。 实行法官耐心的释法,终于感化了王某。 双方当事人握手,顺利解决了长达20多年的贷款纠纷。

在本案中,执行法官李聪聪将情与法完美结合,取得了案结人和的良好效果。

标题:“执行法官耐心调解 20多年借贷纠纷顺利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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