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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记者郭中昱昨日从尉氏县公安局获悉,在尉氏县橡塑有限企业工作的3名仓库保管员,采取收入少的记账方法,将未入账的货物据为己有,转卖利润13万余元,终于在实施犯罪的过程中暴露了马脚。
据介绍,尉氏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从6月初到现在在尉氏县橡塑有限企业成品仓库工作的仓库保管员李某、秦某、宋某利用职务之便,采取收入少的记账方法,将仓库内的三角带据为己有,向外销售,其中 得到这条线索后,案件的民警立即调查了该案件。 通过调查,案件中的民警掌握了大量证据。 10月19日,民警迅速出击,一举逮捕涉案嫌疑人李某、秦某、宋某。 经过审问,他们供认了违法犯罪的事实。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标题:“记账多收少入货物监守自盗 3名仓库保管员被尉氏警方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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