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430字,读完约1分钟
记者郭中昱报道,一名男子投入巨资与他人合作开酒店,被骗108万元。 男子报警后,尉氏警方于1月16日在北京逮捕犯罪嫌疑人并受审。 目前,唐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据说年11月24日,尉氏警察接到在尉氏县做生意的南阳人汉某的通报,在尉氏县被骗走108万元。 接到通报后,尉氏县公安局刑事五中队迅速调查了此案。 经调查,嫌疑人唐与汉某有亲戚关系,两人同意在唐某所在的山东省曹县共同开酒店,各出资120万元现金。 两人约定后,汉某于年12月9日至年1月11日将120万元现金交给唐某。 不料,唐某拿到钱后,杳无音信。 于是,汉某还给唐某现金12万元,剩下的108万元怎么也没还,而且和唐某于年4月失去了联系。
调查情况后,案件民警发现唐某首要在北京活动,并透露唐某藏身于北京市丰台区太平桥路某快捷酒店。 在北京警方的协助下,1月16日中午,案件民警在该酒店逮捕唐某并进行审判。 经讯问,唐某供认以开酒店为由诈骗受害者汉某108万元的犯罪事实。
标题:“和别人合伙开宾馆 尉氏县一男子被骗走108万元”
地址:http://www.knowyournote.com/kfxw/60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