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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柳村记者昨天获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公布了二季度桶装饮用水专项监督抽查结果,我市抽查的魏氏县边缘泉饮用水厂生产的纯净水被列入不合格产品名单。

该公司提取的桶装水是喝纯水的,生产日期为/5/29,不合格项目为电导率和菌落总数。 按照国家标准,这两个指标分别为1-10 s/cm、3cfu/ml。 该企业生产的纯水电导率和菌落总数分别为45 s/cm、1500cfu/ml。 市质监局食品科科长彭彬指出,桶装水电导率指标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一些公司在生产纯净水的过程中过滤、反渗透等设备简陋或故障,水质达不到提纯效果。 制造过程中过滤(反渗透)不完全,不比较有效地排除杂质。 菌落总数指标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公司管理不严、包装容器和设备设施等清洗消毒不符合规定、生产条件不达标等。 公司未按相关要求存放大桶水,存在产品露天堆放和阳光下暴晒等问题的大桶水包装盖密封不严,在运输流通过程中可能造成微生物污染。 目前,尉氏县质监局正在对其进行后处理解决事业。

标题:“尉氏县缘之泉饮用水厂 生产的纯净水不合格被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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