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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3日,新闻记者李占军从通许县人民法院获悉,年11月以来,该法院积极探索刑事审判工作新方法,在切实有效地审理刑事案件,维护未成年被告人合法权益方面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是探索建立了四集中制度。 该法院由许县公安局、检察院牵头,只要不超过案件时限,对刑事诉讼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实行集中移送、集中起诉、集中审理、集中判决四集中制度。 二是完善了法定代理人不能出席的替代机制。 比较未成年被告人法定代理人不出庭的实际问题,根据案件现实情况,该法院聘任通许县工会、共青团、妇联、教育局、相关学校等机构的有关人员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代表。 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不能出庭的,由代表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出庭,切实维护了未成年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标题:“通许县法院维护未成年被告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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