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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赵虎与通许县四个楼镇大青岗村村民魏某同姓魏某是隔墙邻居,因近期建了两所房子,魏某多占宅基地,因两宅基地证面积与实际面积不一致引发矛盾纠纷,经村委会班子多次调解未果。 近日,魏某来到4个楼镇的社会法庭要求社会法官进行调解。
4层镇社会法庭派出两名社会法官立即现场调查,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在社会法官主持下,双方达成一致协议:一是双方不服从证书面积,以实际面积为基础。 二是建造魏某的房子已经可以打下很好的基础砌墙,但是建造到第二层也不能破坏魏某的房屋,而是绕过屋檐而去。 三是甲、乙双方多作自我批评,达成相互理解和互让,和睦相处,不发生纠纷,违者承担法律责任。 最终,矛盾会导致双方和好。
标题:“邻里起纠纷 法官来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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