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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通许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基本处理执行难的目标,多次将司法作为人民、公正司法的主线,着力加强执行队伍建设和规范化建设,创新了完整的执行方法,全面加强了执行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截至12月26日,许县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各类执行案件1949件、旧保存案件250件、执行结果1883件,总体结案率为85.63%。
拒绝执行犯罪
57个截图
通许县人民法院与通许县公安局、通许县人民检察院加强信息表达协调,共同发布《关于拒绝法院判决不执行判决行为的规定》,以高压态势坚决拒绝犯罪行为。 截至12月26日,许县人民法院向公安机关移交4起4人,提起公诉1起1人,实际判处1人。 采取拘留措施受理117起拒绝犯罪的自诉案件、117起和解案190人,罚款20人。
通许县人民法院全部拍卖品实现网络司法拍卖,年我院网络司法拍卖成交率、成交金额明显提高,截至12月26日,通许县人民法院网络拍卖标57件,网络拍卖标88次
完善的监督机制
自觉接受监督
在执业工作中,许县人民法院通过规范执业、阳光执业,使执业权在阳光下运行,避免了人为干扰,杜绝了暗箱操作,比较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落实案金设置执行专家,及时开通案单账户系统,实现无现金及时兑付。 截至12月26日,我院共执行到货案件价款61187568.59元,现发到货58643481.64元。
今年以来,许县人民法院采取多种形式对执行工作进行了多方面、多角度推广,通过多种渠道通报了执行工作的开展情况,并及时发表了典型案例。 定期公布老赖名单,加大对老赖的曝光力度。 今年以来,该院通过网站发布了12期160人赖名单,其中25人迫于舆论压力自愿履行义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为了42个农民兄弟
年6月,孟某、冯某等42名农民购买青岛某企业承销药品喷洒梨树用于病害防治。 由于该企业和经销商未确定告知义务和推广宣传责任,孟某等42名梨树在用药后减产,双方多次协商未能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孟某等被通许县人民法院起诉。 经通许县人民法院审理,责令被执行人赔偿42户农户共计140万元。 由于被执行人拒绝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明确义务,42户农民依法向通许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由于相关人数多、案金大,关系到42户农民的切身利益,我院领导高度重视此案。 经过认真规划,我院决定立即派遣干警徐军杰、姜卫东赴青岛莱西办理手续并进行相应调查。 两名干部警察抵达青岛后,竟然在该企业门口被刁难。 在这家企业领导人的安排下,没有让执行董事进入企业,两个执行董事吃了闭门羹。 2名干部在向领导报告后做出决策,将相关手续留置在门卫处,进行录像,作为留置配送的说明。 随后,两名执行董事经法院领导批准,决定强制拘留该企业法人代表程某。
随后,该院执行局副局长朱向永率领的团队,前往青岛莱西进行调查。 到达后,执行董事首先向当地公安局、工商局、法院、银行、民政局等机构查询和了解相关情况。 当地派出所和民政局查询后,得到了该企业法人代表程某的下落和地址。 经过研究,执行法官的决定,对该企业法人代表采取强制措施。 并且在第二天,在当地法院的协助下,将该企业法人代表程某强制拘留在当地法院。 在法律的威慑下,程承认错误,主动给本院的案金专家打电话,使案金得以顺利执行。
我院在目前开展的涉农维权活动中,采取四速三优先的两种就业机制,为涉农维权事件开辟绿色通道,优先立案处理,加强办案执行力度,加强责任落实,着力处理问题。 42个农民兄弟的案件从立案到执行只有一个月,不仅切实维护了农户的合法权益,而且对涉农案件的解决体现了迅速高效的基本要求。
展望未来,开创创新局面
年已经过去,通许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通许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将继续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在通许县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支持下,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加强司法能力,完善执行行为 形成公正、高效、廉洁、落实人民的新格局,努力使人民群众在一切落实事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赖曝光台
被执行人:从立
身份证号码: 410222196007023030
地址:通许县邸阁乡高庄村委会北高村15号
负债额: 190000元
情况:所有未履行
被执行人:张亮
身份证号码: 410222198204282575
地址:通许县大冈李乡户冈村
负债额: 29000元
情况:所有未履行
被执行人:赵帅旗
身份证号码: 410222199205023035
地址:通许县邸阁乡郝庄村委会赵庄村
负债额: 42631元
情况:所有未履行
被执行人:任亮亮
身份证号码: 410222198403033037
地址:通许县邸阁乡各后门44号
负债额: 265000元
情况:所有未履行
被执行人:娄根
身份证号码: 410222197110206075
地址:通许县叟庄乡靳冈村188号
借款金额: 62500元
情况:所有未履行
被执行人:方俊强
身份证号码: 410221197501174756
地址:杞县圉镇吴庄村四组
负债额: 40000元
情况:所有未履行
被执行人:邓振斌
身份证号码: 410222196807050010
地址:通许县城关镇行政路0197号
负债额: 450000元
情况:所有未履行
本版照片全部由通许县人民法院提供
标题:“通许县人民法院2017年执行从业纪实”
地址:http://www.knowyournote.com/kfxw/35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