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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减轻市场主体税负,有序推进增值税改革,使纳税人了解政策、开票、申报,连日来,通许县国税局连续举办两期纳税人学堂,为来自全县的400家财务负责人增值

如果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到5月1日为止,一律适用原17%、11%的税率。 如果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在5月1日以后,则适用调整后的16%、10%的新税率。 在训练现场,许县国税局的业务骨干反复从政策上说明两个结合。 另一方面将改革政策和实际范式联系起来。 各项税收政策结合一个实例加以说明,帮助纳税人更直观、更透彻地掌握税收改革政策。 另一方面,结合实际的例子和实际的申报操作。 针对相关特殊发票的几个事项、税率适用问题,通过实例详细向纳税人说明操作流程、开票方法等。

并且,该局印制了精心编制的培训讲义和操作流程图解,加深了对纳税人改革若干事项的了解,现场与参加培训纳税人交流,解决了20多个疑难问题。 在座的王登魁是通许县某建筑企业的财务负责人,以前签订的合同工期都是几年,为了分期付款,以11%的税率开发票,得知增值税改革的消息后,王登魁担心税率调整前后的发票会如何衔接。 但是,王登魁的疑惑很快就消除了。 国税局干部不仅举办了特殊培训班,还亲自上门为我们进行税务指导,使我们及时消除疑虑,享受政策优惠。 和全县纳税人一样,王登魁称赞该局的高质量服务。

我们将继续举办纳税人学堂,加大推广培训力度,使纳税人充分享受国家税收红利,切实减轻纳税人纳税负担,创造良好的税收经营者环境。 通县国税局税政科科长师聪说。

标题:“通许县国税局举办纳税人学堂助力增值税改革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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