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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大局,请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服务广大纳税人,河南省国家税务局作出以下承诺,向社会公开,监督我们的工作人员。

一、税法推广承诺

(一)通过国税网站、12366纳税服务热线、短信平台、信息媒体以及纳税服务场所的触摸屏、电子显示屏、公告栏等多种渠道,及时、及时地发布涉税法律、法规、规章及税收政策新闻

2 )我们在纳税服务场所,免费提供税收推广资料。

(3)我们将适时召开税法大讲堂和政策演讲会,解释最新的税收政策,解决热点难点。

二、咨询服务承诺

(一)对12366纳税服务热线、国税机关网站、国税机关的咨询常规问题,当场回答。

对于无法立即回答的问题,将在期限内回答并告知回答期限。

三、纳税服务承诺

(一)我们将按照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2)提供免费涉税资料。 可以在免税事务所使用

免费领取正常办公税所需的纳税申报书和涉税申请批准文件,参照填写模板。

(三)我们在办理纳税服务的地方实行首创责任制,为你提供与纳税指南不重复的通知服务。

(4)提供预约服务。 可以通过各办税服务大厅对外公布的服务电话或直接在所在地办税服务大厅预约办税的一些事项和时间。 我们会在约定的时间为你服务。 也可以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 代理人提供所在地纳税服务大厅的预约电话。

(5)提供延迟服务。 关于下班时为你处理的涉税的一些事项,我们将根据需要延长纳税时间,直到结算。

(6)提供限时服务。 对于你应该办理的各种涉税的一些事项,我们将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提供限时服务。

1 .税务登记服务的承诺

(一)你申请设立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停止复业登记,材料齐全的,及时结算。

(2)你申请注销登记的,除需要检查清算外,一般在20天内结算。

2 .发票处理服务承诺

(一)你首次购买发票,申请确定发票种类的,材料齐全的,在三个工作日内结算。

(2)当你收到后续收据,代办收据,资料齐全时,及时结算。

3 .纳税申报服务的承诺

(1)我们提供网上申报、到纳税服务场所申报等多种申报方法,供你自愿选择。

(二)因特殊原因需要申请延期申报,材料齐全的,在两个工作日内结算。

4 .减额、豁免、放宽和退税服务的承诺

(一)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申请减税、免税、退税,材料齐全的,我们将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时间内结算。

(二)因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缴纳税款,材料齐全的,在20个工作日内批准。

(7)你有权自主选择涉税中介服务。 我们不指定或强制税务代理。

四、税务公开承诺

我们在税务服务厅和河南省国税网站上公开以下复印件,接受你的监督。

(一)税收政策公开:国家税收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布后,立即公开。

(二)权利和义务的公开:公开纳税人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应当享有的各项权利和履行的各种义务。

(3)税务行政收款标准公开:公开大中型公司发票工本费的收款依据和标准(不包括税务登记证工本费和小型微型公司发票工本费)。 。

(四)公开纳税手续:公开有关规定,包括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纳税、发票管理、税收减免。

(五)办税若干事项的时限公开:长时间公开具有相对稳定性或经常性的办税若干事项,定期公开阶段性若干事项,随时公开临时若干事项。

(六)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公开:公开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的标准、程序以及激励和监测措施。

(七)举报投诉监督公开:公开包括税务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纳税人投诉部门受理和举报电话监督、税务人员违反规定的责任追究等。

五、税务检查的承诺

(1)除事前通知妨碍检查外,准备实施税务检查时,应事先通知,并告知检查的时间和需要准备的资料。

(二)税务人员在检查时,按规定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 否则,你有权拒绝检查。

(3)检查结束后,出具书面检查结果,告知法律补救方法。

六、新闻保密承诺

你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我们将依法严格保密。

七、税务行政处罚承诺

我们在进行税务行政处罚时,有权利要求您理解处罚的决定根据,进行申辩和听证。 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多次公平、

公正,过罚基本上保护了你的合法权益。

八、税务行政救济承诺

(一)你有权对我们作出的税务行政行为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国家赔偿等。

(二)关于你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我们将在收到你的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通知是否依法受理。 对决定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我们公正审理,并在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依法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情况较多、较为庞杂等法定原因需要延长审理期限的,我们将依法通知延长的具体期限。

(三)我们已经作出的税务行政行为证明有事实不明确、证据不足、适用依据错误、违反法定程序、超出职权或者滥用等法定情况的,依法予以失当

九、廉政承诺

切实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我们确定国税机关、国税人员不得占有纳税人的财产,不得向纳税人报销费用。 不得违反指定的税务控制器具、涉税软件等谋取利益。 不得接受纳税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以及宴会、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的安排。 对违反上述规定,食用、持有、持牌、需要、取报等违法违纪行为,我们将认真调查。

十、接受监督的承诺

国税机关、国税人员未能遵守上述约定的,你方有权书面或口头向同级或上级国税机关投诉。 我们马上进行调查解决

及时告知解决结果。 投诉电话: 12366; 23971343

标题:“禹王台区国家税务局服务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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