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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王淳今年1月9日报道说,在鼓楼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多方努力下,申请人王清河在被执行人我市某肉类企业、牛某、张某健康权纠纷案(见本报年12月11日a6版)中取得了实质性进展。 由于对法律的威严感到害怕,在被执行人张某主动提出6万元提交法院的当天,另一位被执行人我市某肉类企业也一次未支付因拖欠执行金导致的拖欠履行金7000余元。 申请人赵保玲收到钱时兴奋地说:“感谢法院,为我们还了救命钱!
从2007年开始,张某(第三被告)、牛某(第二被告)夫妇向我市某肉类企业(第一被告)购买了生猪肉。 牛二人雇用原告王清河负责猪肉搬运者的作品,向王清河支付报酬。 年3月2日,王清河在向我市某肉类企业运送猪肉时,从发货台楼梯摔下,被医院诊断为严重脑外伤的半脑瘫。 年6月3日,鼓楼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原告王清河、第一被告我市某肉类企业不服,上诉,张某、牛某未上诉。 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我市某肉类企业赔偿王清河医疗费等共计463273.41元,张某、牛某赔偿王清河医疗费等共计273964元。
判决生效后,王清河向鼓楼法院申请执行,年10月28日,法院向三被执行人发送执行通知书,我市某肉类企业分批履行还款义务,被执行人张某、牛某身无分文。 牛、张二被执行人拒不执行法院判决,年12月10日,鼓楼区人民法院依法要求公安机关对牛某进行刑事拘留,牛某被拘留在开封市看守所。
妻子牛某被拘留后,执法者张某意识到逃避不能处理问题。 今年1月9日,张某主动向法院提交6万元,表示正在想办法筹集剩下的21万多元,希望法院能从轻处罚牛某。
标题:“鼓楼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重拳出击 “老赖”主动履约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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