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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9日,全媒体记者郭中昱报道鼓楼区人民法院顺利落实、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事件。
原告杨某年在被告袁某承包的工地打工,袁某应支付杨某1.5万元工资。 杨某多次催促,袁某没有付款。 无奈杨某于今年2月向鼓楼区人民法院起诉袁某。 经法院审理、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被告在调解书生效之日付给原告3000元,剩余案金于5月17日前付给原告。
调解生效后,杨某等不及袁某转账给自己。 没办法,杨某来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程序后,担任法官的387◇军伟立即检举袁某名下财产,并通过电话询问法院通知其申报财产。 但是,袁以在国外工作为借口。 6月中旬,387◇军伟再次打电话,命令袁某在规定时限内来到法院。 否则,将采取强制措施。 袁先生再次以在工地施工为理由推卸责任。 但是,他在哪知道的,387◇军伟调查了他说的工地,知道工地已经停止了。 我调查了。 你所在的工地已经停止了。 你不要再以这个借口逃避执行了。 否则,等着你的就是强制拘留。 李军伟揭发袁某的谎言,表示袁某会尽快去法院。
7月2日,袁某来到鼓楼区人民法院,说自己没有任何财产。 执行董事马上拿出他银行的流水账单,让他说明账单的进出款。 袁某只好实话实说。 对于袁谎报财产的行为,执行官严厉表示司法强制拘留。 袁慌了神,马上打了电话,让家人把债都还清了。 至此,农民工拖欠工资的事件得以顺利执行。
标题:“鼓楼区人民法院执结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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