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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习记者张忆雪最近报道说,金明区法院接到监护权纠纷案,在接受法官解决此案时,情有可原,在通情达理、不懈的努力下,终于调解成功。

该案件的原告李花(化名)与张明(化名)结婚后,生下了双胞胎女儿,但由于感情不一致等原因,协商离婚,并约定由两个女儿抚养给张明。 但是,张明再婚后事业不顺,对两个女儿在意不足,常常破口大骂。 李花看不见,想找到张明取得女儿的监护权,但张明不同意。 李花必须向金明区法院起诉,要求变更监护权。

该案的负责法官认识到调解结束是最好的方法。 他们从双方爱孩子的立场出发,说服双方为孩子多想想事,以孩子的幸福作为考虑问题的出发点。 法官特别为张明动之情、晓之理,为他解释了幼女需要母爱和稳定的生活条件,但他现在的状况不令人满意,非常不利于两个女儿的成长。 在话语的深处,张明留下了内疚的眼泪。 法官经过近4个小时耐心细致的调解,被告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两个女儿被李花辗转抚养。 当事人对办事员深表感谢。

标题:“金明区法院法官调解一起抚养权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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