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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王淳1月22日在鞭炮声中报道称,安徽籍农民工王某等从金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严伟那里领取7万多元拖欠工资。 至此,安徽籍民工在我市被拖欠工资的执业事件得以顺利执行。

年1月,我市某项目负责人刘某聘请安徽籍民工王某等为其建筑工地施工。 工程完成后,刘某拖欠王某等7万多元工资未支付。 看到不能还工资,王某等人在起诉书中将刘某告上了法庭。 开庭后,双方达成协议,拖欠的7万余元工资于年10月31日前支付。 但是,10月31日以后,刘某依然拒绝支付拖欠的工资。 没办法,王某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接受本案的金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严伟和王楷清很快查明了刘某的财产状况,扣划了刘某的银行存款73500元。 1月22日,王某等人被严格尊师,与王楷清等人领取了被延误日的7万多元工资。 看到手里的工资,王某高兴地说:“感谢开封的法官。 这样我就可以愉快地回家过年了!

标题:“金明区法院成功执行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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