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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个好日子,想的都可以到11月12日早上了,杞县人民法院五里河女法庭庭长李艳云的手机愉快地响了。

电话一接通,来电者高兴地说:李审判长,我家的建筑物都盖好了! 谢谢你为我担心。 不用花钱,你们会处理我家的事。 这两天等着新房子搞定,我经常在新房子里摆桌子,邀请法庭的几个女儿来我家。 听到潘先生的感谢,李艳云不由得笑了,眼前仿佛矗立在辖区裴村店乡月亮湾村的头上,当事人潘先生一家在里面过着幸福的生活。

说起潘先生,事情从今年上半年开始说起。 4月17日早晨,潘效峰老人来到杞县人民法院五里河女子法庭。 一进去他就不停地喊道:政府发给我的宅基地证还没用吗? 他们坚持不让我盖房子。 看看世上到底还有没有讲道理的地方!

通过了解,李艳云终于了解了事件的经过。 来人潘效峰是残疾退伍军人,住在裴村店乡月亮湾村。 他在自己村子的村头拥有宅基地,土地管理部门也为此颁发了宅基地证,今年3月,旧面包准备了砖、砂、水泥等建筑材料,打好了基础,准备在这片宅基地上盖房子。 但是,我没想到他的行动受到了周围邻居的干扰。 乡干部也多次调解,无奈潘先生来到法庭要求申辩。

得知事件后,李艳云决定采取投诉前调解的方法,处理老潘和周围邻居的土地纠纷。 这种纠纷处理的做法必须与多个部门协调配合,需要法官进行大量调解工作。

立案的第二天,李艳云带着书记官来到该乡党委书记办公室,详细介绍了老潘和邻居发生土地纠纷的情况,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的全力协助和支持。 了解情况后,乡干部和土地管理、司法、派出所等部门负责人,积极参与案件调解。 在各方积极配合下,李艳云通过实地考察,走访周围群众,深入7名被告家中,耐心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 经过一周的调解,最终让7名被告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不再干扰老潘工程,最终纠纷得到圆满处理。

前一次调解结束后,和老邻居握手,年老的潘先生非常感谢,向法官说了感谢的话。 那一瞬间,全村充满欢呼声,在潘先生新房建成的那天打电话感谢李艳云审判长的想法。

标题:“老潘盖房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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