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兰考县法院执行局的庆祝活动不断进行。 12月7日,尹某生送上执法如山的公正廉明法警神勇智擒老赖两面锦旗后,12月19日,申请人王某红老人也特意印在一面维护公平扬善退恶义执敬业正直的锦旗,感谢兰考县法院执行法官高春建融情,陈年骨案。

1992年,王某红在帮该村村民侯某拉土时不慎摔伤,后经兰考县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侯某每年10月30日前支付申请人王某红生活费150元,7月1日前支付小麦150公斤。 侯氏支付了150公斤的小麦后,以家庭孩子多、生活贫困为理由再三拖延拒绝支付。 王某红向兰考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申请人申请执业后,执业法官多次找侯某做思想工作,侯某不要脸,其家属也表示不知道侯某的下落。 由于执行人经过多次调查未发现被执行人姓名有可执行财产,该案在申请人同意的情况下终止了本执行。 25年来,该法院执行局人事变动较大,该案多次改判,于年初移交高春建法官手中。

高春建法官曾多次为被执行人工作,年2月,兰考县法院以不履行判决、裁定罪对侯氏进行司法拘留。 此后,侯氏依然没有履行法院的判决。 看到被执行人油盐不进,软硬不吃,而且被执行人侯在一定年龄,体质不好,不宜移交公安立案侦查。 高春建多次对被执行人进行思想工作,协调村委会,并对周围群众进行大量调查,知道被执行人侯某没有经济来源,但有些孩子家庭富裕,日常给老人零花钱的花销不少。 高春建找到侯某的几个孩子,对该孩子进行深入的说服工作,解释法律解释,说服被执行人的亲属了解支持执行。 功夫不负有心人,年12月10日,被执行人主动与申请人签订不重复支付协议,侯某的两个儿子一次性不重复王某红两万多元。 两家握手,至此被拖了25年的骨案圆满结合在高春建身上。

“攻克“骨头案””

事件结束后,申请人王某红老人感激地说:“你们不知道,为了这个事件,我弄坏了几只鞋! 今天,高法官帮我拿回了执行金。 我真的不知道该感谢他,只好送锦旗表示心情。

心灵鸡汤:

标题:“攻克“骨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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