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3名外出务工人员来到兰考县人民法院,将秉公执法为民主的锦旗送上执业法官仝国战,表示感谢。
年,张某、肖某、程某等三人对王某、刘某承包的兰考县某村民房进行施工,工程完成后,承包商王某向三人发放不足条,约定支付发薪日。 此后,王某未按约定支付3人工资,3人将王某、刘某告兰考县人民法院,要求被告支付工资。
法院经审理支持原告需求,依法判决被告王某、刘某支付原告张某、肖某、程某工资共计9800元。 判决生效后,被告拒不履行法定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在执行中,案件的负责人表示,被执行人王某、刘某有个人协议,该民房工程由刘某承包后,被王某承包,刘某已经按照承包合同向王某支付了工人工资,但王某将工资挪用给儿子结婚,支付工人工资 为了不让王某、刘某提起诉讼,形成索赔疲劳,执行干部警察制定执行方案,决定先由被执行人王某执行此案。 王某因拒绝履行判决,兰考县人民法院予以司法拘留。 在此期间,执行董事未查询王某名下有可执行财产。 拘留期满后,王某被释放。 这个事件完全没有进展。
保护农民工的利益刻不容缓! 春节集中执行期间,兰考县人民法院拒绝履行判决司法拘留被执行人刘某。 拘留所可以拒绝执行法官解释不履行判决的法律后果,通知刘氏,通过法律途径处理与王氏的口头协议争议,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刘某表示认可,未一次性重复缴纳执行金,案件被执行。
心灵鸡汤:
标题:“务工人员送锦旗感谢执行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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