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车因刹车故障撞上了巴士,巴士司机为了紧急避难而撞倒了走在路边的行人。 这个看似简单,但错综复杂的交通事故,最终应该由谁来承担事故责任呢? 12月16日,杞县交警大队依法作出认定,认定存在制造隐患的卡车司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11月24日,安徽省涡阳县的田某开着满载乘客的巴士,沿325省道从东向西行驶到杞县邢口町,突然发现对面来的河北省石家庄市万某开的卡车好像失控了,径直奔向他的巴士 为了避免两辆车相撞造成更大的伤亡,由于着急,田氏紧急向右猛打,撞到了路边正常行走的邢口镇的农民王氏,使王氏受了重伤。
事故发生后,杞县交警大队民警经过现场调查、车辆鉴定、调查取证,认定卡车开往公交车是因为卡车制动系统发生故障。 据此,他们认为这次交通事故的发生是由于巴士紧急疏散引起的。 紧急避险是指行为人在遭受紧急危难时,为了避免损害较大的合法权益,不得已而造成的小利益损害。 另一方面,公交车司机田某为了不撞车,造成了更大的伤亡,确保了公交车乘客生命财产的安全,在紧急情况下不得已撞死了行人王某,满足了紧急疏散的条件。 卡车司机万人刹车不灵,成了危险的存在。 据此,该大队依法对卡车司机万某承担事故责任,公交司机田某和行人王某作出不承担事故责任的责任认定。
心灵鸡汤:
标题:“客车紧急避险撞人 货车驾驶员负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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