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12时,商丘市睢县城关镇居民刘某乘坐卡车满载沙子,沿325省道在杞县苏木村道路上行驶时,车辆因故障而道路故障。 为了寻找故障,刘氏没有在车的前后设置警告标志,也没有打开车的两个闪光灯,而是直接爬到车下检查了故障车。
就在那时,后面来了一辆同样的卡车。 由于没能马上发现停在路上的这辆故障车,不可避免地重重地撞到了故障车后面的尾部,用很大的冲击力使故障车前进。 正在车下检查故障的刘某见车突然移动,慌忙往外爬,但双脚还被自家卡车的右后车轮撞到,发生了两脚粉碎性骨折。 此次事故由杞县交警大队解决,刘某停在路边的故障车辆负首要责任,后车负次要责任。
心灵鸡汤:
标题:“莫让故障成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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