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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交通事故最根本的方法是比较有效地消除交通违章行为,增强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观念。 那么,在日常执法工作中,以交通安全教育为主,不断强化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观念,能否走上切实可行的道路呢? 记者昨天从杞县交警大队获悉,该大队采取以教育为主的做法,以人性化执法力度开拓保障交通安全的新途径。
触犯法律先教育,达到目的免除处罚。 对所有依法查处的交通违法行为,杞县交警大队民警耐心对违法当事人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指出违法面临的处罚结果和危险后果。 轻微违法和普通违法不严重的,达到目的后,违法当事人写保证书的,免除处罚。 4月16日,住在七杞县官庄乡的农民霍某开车去县城工作。 由于忘记携带驾照,民警在对他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后指出,他的这一违法行为将依法处罚和扣分。 霍某听后真诚地承认错误,写下今后遵守法律驾驶的保证书,民警对他免除处罚并予以释放。
温暖的注意,表现执法的人情味。 5月5日上午,睢县城关镇居民张某驾驶卡车满载石头,被民警调查。 民间警察对他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 他指出,如果运输石头没有被覆盖,在行驶中被高速行驶中搬运的风吹起石头,被炸飞的石头很可能伤害无辜的人,发生交通事故。 那时,经过必然无法补偿的民警提醒,张某很快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很快就自行消除了这一违法行为。
请让违法行为人成为志愿者,让他们深刻认识错误。 5月10日15时,杞县郡高阳路口转盘发生严重拥堵,民警积极疏导时,发现小部分司机在赶路,交警一间隙,脚油门加速插入,堵车更严重。 对这些违法行为人,民警没有领取驾驶证、行驶证进行处罚,而是下令将车停在路边,作为志愿者,让自己在疏导交通、疏导的过程中深刻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 之后,住在七杞县苏木乡的居民孙某说:“在被指挥交通后,感觉确实解除了交通的压力。 如果有切身的经验,今后就不会再违反交通法规了吧。
标题:“安全牢牢记心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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