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记者鲁杰报道称,取保候审期间,应遵守法律法规,自觉接受司法机关的调查和监督,但嫌疑人汉某(女)无视法律,取保候审期间也获得了赚钱的嗜好,骗取了河南省兰考县兰翔汽贸企业和刘某、段某等人的钱。 4月23日,记者从兰考县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以涉嫌职务侵占罪、诈骗罪对被告人汉某提起公诉。

被告韩某利用担任兰大企业采购员的职务,购买服装并借用供应商的货款,向该企业财务提供与供应商无关的多个个人账户号码,欺骗该企业并存入提供货款的个人账户号码后,自行取现,并向该企业以现金结算给供应商,假冒该企业 在其取保候审期间(年11月至年8月),被告人韩某以虚构事实、假冒他人姓名、可以处理手机靓号为由,骗取刘某、段某等现金40多万元。 采取转账后撤回的手段,骗取刘某、蔡某6.6万多元的化妆品和衣服。 由于本人美誉度不够,采用假借他人名义,分期付款购车的方法,骗取信用企业14.7万元。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心灵鸡汤:

标题:“取保候审再涉罪 提起公诉没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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