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汪少冲昨天从杞县人民检察院获悉,在提高自查案件质量的过程中,我院以立得、起诉得、判为标尺,强化责任意识,采取了许多措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我院第一要把初查作为立案案件的重要环节,对群众举报、纪委移送线索,重视风险判断,进行综合研判,提高初查成功率。 二是要求警察转变执法观念,在执法案件过程中多问多问,多拿证据,全面收集证据,形成证据链,增强证据解释力。 三是召开案件质量分解会,总结日常检查中发现的笔录、法律文书写作、遵守案件手续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全面分析,确保案件质量。
心灵鸡汤:
标题:“杞县人民检察院多举措提升自侦案件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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