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记者汪少冲5月8日报道,在鞭炮声中,申请人苏某向杞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寇奇峰送上锦旗。 她握着寇法官的手兴奋地说:几个月了。 谢谢寇法官关注这个案子。

苏某申请执行孟某借款合同纠纷案,杞县人民法院制作民事调解书,双方约定分期还款借款,但被执行人未按合同履行给付义务。 虽然案件进入执行过程,并承办法官寇奇峰多次联系被执行人,督促其履行法定义务,但被执行人始终不接电话。 4月29日上午,寇奇峰接到申请人的电话,得知被执行人在家。 寇奇峰迅速组织执行警长前往被执行人家中,羁押在法院。 由于被执行人拒绝履行支付义务,寇奇峰表示将依法实施强制措施。 被执行人的态度最终缓和,2小时后家属拿着执行金支付,案件得以顺利执行。

心灵鸡汤:

标题:““老赖”履行义务申请人权益获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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