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王笃明11月26日获悉,兰考县人民检察院采取三项措施,进一步加强公交管理监督。
提高教育诱惑力,提高思想认知。 立即召开全体干警大会,迅速贯彻传达上级部门要求,高度认识车辆管理监督的重要性,结合全市职工纪律专项活动调查公共汽车录用和管理方面的问题,认识公共汽车私用的危害性,进一步教育吸引全院检察干警,认清群众观念和篇章的守纪意识 彻底排除特权思想和霸道作风,安全运行,文明行驶,不开霸王车,不开疲劳车,不酒后驾车,自觉。
完善规章制度,加大日常管理力度。 该院制定了《关于加强车辆管理的补充规定》,并在节假日对公务用车实施定点存档。 确定要求:除周末和节假日、值班车辆外,其余车辆全部存档。 确因业务需要或特殊情况使用车辆,市内由分管副检察长批准,市外由检察长批准。 进一步加强车辆特别是警车的日常管理力度,严格执行车辆派遣、批准、移动和医院停车规定,禁止领导干部擅自驾驶公共汽车,禁止乘坐公共汽车拜访朋友,结婚生子等公共汽车私用现象。
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违规行为。 我院领导干部主动要求遵守和率先执行车辆管理有关制度的规定,以加大公共汽车管理力度为近期监察、检察要点,由检察人员自行主导,带领监察、督察人员不定期暗访公务车管理情况,发现违规问题的,直接由负责人和相关领导
心灵鸡汤:
标题:“兰考县人民检察院采取三项措施加强公车管理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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